關于單位暫停參保問題
關于單位暫停參保問題
我是撫州人,一名工程技術人員,由于工作的流動性,我是2014年在南昌一家監理公司高速公路項目上就業,2016年初項目項目結束,我回家待業,因本人監理工程師證書在那單位注冊,到2017年3月我到外省單位重新就業把證書轉注到現上班單位,我的社保醫保是2015年8月在由南昌監理公司在你單位開始交的,2017年6月原南昌的監理公司跟我暫停參保,請問1、我的社保醫保如果轉為我個人交費可以繼續在你單位交嗎?2、如果我想回戶籍地交社保不交醫保,醫保轉為城鎮居民醫保應該怎么操作?3、在家待業期間公司未發一分錢工資,只交了社保醫保,以前在那實際就業一年半,社保醫保交納22個月,現重新就業了我應得到以前公司什么補償?
回復:
您的來信收悉,感謝您對我局工作的信任,F就您的問題答復如下:、1、可以轉為個人繳費。2、直接前往戶籍所在地的醫保的機構繳費。3、向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