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個人繳費人員重要社保登記信息變更業務
深圳個人繳費人員重要社保登記信息變更業務
事項內容:個人繳費人員申請變更姓名、身份證號、銀行賬戶信息等重要社保登記信息變更
事項類別:其他事項
法律依據: 條 件: 已在個人繳費窗口辦理參保的深圳戶籍人員。
數量方式:無數量限制,符合條件即可
申請材料: 一、姓名變更、證件號碼變更(非自然升位)
1、戶籍地公安部門出具的證明(驗原件收復印件。注意:變更姓名和身份證號碼的,證明需注明原姓名、身份證號與現姓名、身份證號之間的關系,如只更改姓名且在戶口本內有注明是曾用名的無需提供此項材料)
2、身份證(驗原件收復印件);
3、戶口本(驗原件收復印件);
4、個人申請(收原件、由本人簽名并蓋指。。
二、戶籍變更
提供身份證、戶口本(驗原件收復印件);
三、身份證號自然升位的,需提供:
身份證(驗原件收復印件);
四、個人繳費人員繳費銀行信息變更的,需提供:
1、參保人本人在本市中、農、工、建、招商銀行、交通銀行的銀行存折\借記卡(驗原件收復印件);
2、身份證(驗原件收復印件);
以上事項需填寫《深圳市社會參保登記、變更申請表》
受理機關:見附件《辦事窗口地址》。
證件名稱及有效期限:本審批事項無證件,無有效期要求,根據國家政策法規進行調整決定機關:深圳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
聯系電話:12333
事項程序: 攜帶申請材料到參保所屬社保機構征收部門個人繳費窗口辦理。
(備注:業務流程圖見附件。)
時 限:自受理之日起十個工作日辦結
法律效力:經社保征收部門審核批準后方可生效
救濟權利: 申請人對深圳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的行政服務(非行政行為)不滿的,可以向深圳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信訪部門投訴;對深圳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作出的該行政行為不服,行政相對人有權:1.自收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或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復議機關申請行政復議;2.自收到決定書之日起六個月內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事項收費:不收費
表格下載:
深圳市社會保險參保登記、變更申請表
深圳市社會保險參保登記、變更申請表(樣表)
年審年檢:無年審
相關附件:個繳人員重要信息變更流程圖.doc